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10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权益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2.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71 万股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1 万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由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和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7 人,包括公告本次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类骨干人员。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时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华风茂 中国 董事、首席执 500 19.41% 1.00%
香港 行官
2 曾宪维 中国 董事、高级副 100 3.88% 0.20%
总裁
3 梁宝霞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 1.94% 0.10%
副总裁
4 夏丹樱 中国 首席财务官 30 1.16% 0.06%
小计(4 人) 680 26.39% 1.36%
二、其他激励对象
研发类骨干人员(85 人) 1,452 56.37% 2.90%
业务支持类骨干人员(28 人) 444 17.24% 0.89%
小计(113 人) 1,896 73.61% 3.79%
合计(117 人) 2,576 100% 5.15%
注:(1)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华风茂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负有把握
公司发展方向,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方针,承担引领公司战略升级、创新发展的重大责
任。为了将上述激励对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长期、紧密绑定,同时对其起到相应的激
励作用,授予其限制性股票数量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备合理
性。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16 元。
5.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第一个 2021 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归属期
第二个 2022 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归属期
第三个 2023 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8%。
归属期
若公司发生重组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以扣
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资本运作导致新增业务的,公司当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公司当年度收入
新增业务当年计入公司的收入。
资本运作导致置出业务的,公司实际考核目标值=(置出业务 2020 年收入*
置出业务当年存续天数/365+未置出业务 2020 年收入*100%)*(1+当年业绩考核增长系数)。业务置出日为业务交割日。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其中,事业部层面依据激励对象所属事业部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级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5% 85%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归属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16 名激励对象 2,571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1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