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71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CEO 继续增持股票收益权暨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华风茂先生和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收到
公司 CEO 华风茂先生和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睿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睿钊投资”)的通知,华风茂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其控
制的 CHINAFINANCE STRATEGIES INVESTMENT DB LIMITED(以下简称“金
策投资”)指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CICC Wealth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中金香港”),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分别受让睿昀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2,440,000 股、睿钊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3,660,000 股,合计受让 6,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因此,本次华风
茂先生以其控制的金策投资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公司 6,100,000 股股票收益权,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风茂先生本次增持股票收益权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名称 CHINAFINANCE STRATEGIES INVESTMENT DB LIMITED
注册地址 Mandar House, 3rd Floor, Johnson’s Ghut,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注册号 1380247
总股本 1 美元
控股股东 华风茂(HUAFeng Mao)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5 日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
3、增持方式:收益互换合约。
在收益互换合约中,华风茂先生控制的金策投资以足额的现金保证金转入中
金香港,中金香港再通过其资管专户买入股票,该股票收益权归金策投资所有。
2021 年 7 月 21 日,中金香港按照金策投资的投资指令通过大宗交易共买入
公司股票 6,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前,华风茂先生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通过控制的金
策投资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公司 3,856,700 股股票收益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本次增持后,华风茂先生通过控制的金策投资以收益互换的形式合计持
有公司 9,956,700 股股票收益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
二、睿昀投资、睿钊投资本次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睿智医药 股票代码 30014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6,100,000 1.22
合 计 6,100,000 1.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睿昀投资 44,708,829 8.95 42,268,829 8.46
睿钊投资 7,326,236 1.47 3,666,236 0.73
合计持有股份 52,035,065 10.41 45,935,065 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80,650 5.94 23,580,650 4.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354,415 4.47 22,354,415 4.4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