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4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以前年度贷款在 2021 年存续的余额),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
针对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
1、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或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2、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3、若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则公司可以被担保债权为上限提供反担保。
为便利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授信项下相应具体信贷事宜,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的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有关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具体确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等事项;
(2)履行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事宜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办理与担保相关的他项权利登记手续等;
(3)全权办理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借款,应根据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以自身资产提供担保或是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若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则公司可以被担保债权为上限提供反担保,前述申请授信额度及为此提供担保的行为均系公司正常经营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此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工具,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