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量子生物 公告编号:2020-27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268 号交易广场 28 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9 日上午 10:30
4、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5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所
持(代理)股份 165,033,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215%。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 人,所持股份合计 1,150,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0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所持股份 163,914,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79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所持股份 1,119,1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39%。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HUI MICHAEL XIN(惠欣)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5,03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5,03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5,03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5,03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030,36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八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宪经、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磁晅量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7,023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1%;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3,973,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6%;
反对 1,060,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26%;反对 1,060,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7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殷长龙、杜雅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