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0-034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18 日为授予日,以 4.02
元/股的价格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00.00 万份,以 2.01 元/
股的价格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万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
1、股票期权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本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107.0000 84.0447% 2.4937%
员(共 74人)
预留 400.0000 15.9553% 0.4734%
合计 2,507.0000 100.0000% 2.967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限制性股票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罗争玉 董事、执行总裁 30.0000 1.2351% 0.0355%
喻宇汉 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 30.0000 1.2351% 0.0355%
秘书
陈四清 副总裁 30.0000 1.2351% 0.0355%
张 葵 财务总监 30.0000 1.2351% 0.035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1,908.0000 78.5550% 2.2582%
员(共 74人)
预留 400.8703 16.5044% 0.4744%
合计 2,428.8700 100.0000% 2.8746%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及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
获授股票期权完成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 2019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 2020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
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除限售计划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