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8-065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3、此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44,934,446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已820,645,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4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6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18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8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7 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2*****727 袁雄贵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6栋33楼
3、咨询联系人:姜玲、胡岳
4、咨询电话:0731-88834956
5、传真电话:0731-8546250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