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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18-05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紫峰写字楼6栋33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0,988,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4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5,841,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2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46,22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7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许中缘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爱明先生代为出席。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230,980,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8%;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袁雄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70,804,4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7%;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38,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律师、刘渊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