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3
广 州 市香雪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因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事项,公司已于 2022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近日公司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0112 民初 21858 号,情况如下:
一、判决情况
1、高新投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签订的《云埔厂区合作框架协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签订的《收购
协议》均自 2022 年 8 月 24 日起解除;
2、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新投返还股权预付款 2.9 亿元并支付
资金占用利息(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止,以 2 亿元为基数;
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 2.9 亿元为基数;均按年利率 8%
计付);
3、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新投支付违约金 1000000 元;
4、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新投支付担保保险费 113745.76 元
及律师代理费 60000 元;
5、在上述第 2、第 3、第 4 判项的范围内,高新投对公司名下位于黄埔区瑞
祥路 355 号自编 3 栋的房产(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 0550032912 号)、自编 4 栋的
房产(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 0550032911)、自编 2 栋、5 栋的房产(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209652 号)、位于广州生物岛环岛 A 线以北地块编号为
AH0915002-1 的土地使用权(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072350 号)以及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星岛环南路 3 号-11 号(单数)的在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6、王永辉、陈淑梅、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上述第 2、第 3、第
4 判项所确定的债务向高新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永辉、陈淑梅、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公司追偿;
7、驳回高新投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 1770220.55 元,由高新投负担 143802 元,公司、
王永辉、陈淑梅、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626418.55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是法院一审判决,如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判决将不生效。公司及聘请的律师团队也在与高新投友好沟通中,争取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争端,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本次诉讼事项预计负债 2900 万元,且公司已将云埔厂区、生物岛 1 号地块相关资产向高新投抵押,抵押物价值足以覆盖案件涉及的金额,目前该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对 2023 年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2)粤 0112 民初 21858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