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
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0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股价异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2),其中对公司近期发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说明。除此之
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生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