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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7 深市 香雪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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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 2018-03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4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4月23日下午 15:00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73,139,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924%。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均为2018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现任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张秀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72,898,7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56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4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3%。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072,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832,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3%。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委托董事黄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逐项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1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46,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2%;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相

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1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46,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2%;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13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