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4-005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9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冯冰花、赵
志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5816万股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由此本公司
总股本从39205.53万股减至39197.9484万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2
年5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2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7、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
宜的议案》;
8、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激励对
象名单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2013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
宜的议案》;
10、201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预
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1、201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激
励对象名单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12、201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9月5
日完成解锁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2064万股,占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40%。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冯冰花、赵志
强作为激励对象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2.64万股、7.08万股,两位激励对象按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后因公司陆续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3年6月17日实施完毕,权益分
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冯冰花、赵志强现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
2.0592万股和5.5224万股。
鉴于激励对象冯冰花、赵志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
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二章 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5816万股按3.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P=(4.49-0.2)/(1+0.3)=3.3元),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
共计人民币250192.8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205.53万股减至39197.9484
万股。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登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
价为精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