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2-0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和风险提示:
(一)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计划在云南
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内投资建设“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园暨人才战略联
盟”(以下简称“产业园项目”)等事项,于2012年2月20日与云南省迪庆藏族
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迪庆州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
办公室(以下简称“云南生物办”)签署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园暨人才战
略联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二) 本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1、签署本合作协议的三方已完成签字手续,
但是协议方迪庆州政府、云南省生物办的盖章程序正在办理中,在盖章完成之
前存在不确定性。2、本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拟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尚
未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能否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批
准的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3、本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协议,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
需分别另行签订协议。公司目前无法确定投资金额,导致合作协议的投资金额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4、如产业园项目未能顺利融资或引进第三方,项目后期建
设(包括康复保健、健康养生、生态旅游等)可能存在延缓或部分终止的风险。
5、产业园项目存在当地政府在合作协议中承诺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是否完全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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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国家宏观政策改变的风险。6、随着产业园项目经营规模和年生产能力的大
幅度扩大,产业园项目存在组织与管理水平不能匹配的风险。7、从中药材及其
相关下游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来看,产业园项目存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中
药饮片价格竞争、管理风险等风险。
(四) 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该合作协议需经公司、迪庆州政府和云南生
物办三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 本次交易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在审议未获通过的不确定
性。
(六)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产业园项目概述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计划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内投资建设“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
物产业园暨人才战略联盟”等事项,于2012年2月20日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签署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
园暨人才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二) 合作协议其他方基本情况
1、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迪庆州是云南省惟一的藏族自治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公司与云南省迪庆州未发生类似合作。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云南生物办是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
服务全省生物产业发展工作。 云南生物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公司与云南生物办未发生类似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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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合作协议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生物健康产业领域开展
全方位的合作。
(二)合作目标
合作协议三方共同打造集“种苗繁育、GAP 基地建设、区域药材资源统筹
收购、产品深加工、物流配送、产品研发、科普教育、康复保健、健康养生、生
态旅游”为一体的东部藏区最大、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化高原药用植物产业
园暨人才战略联盟。产业园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销道地药材及生物产品 2 万吨、
农业产值 2 亿元、营业收入 10 亿元、利税 1.5 亿元,形成大香格里拉地区生物
产业集群,从而加快大香格里拉地区生物产业发展步伐,为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
久安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合作内容
1、拟建地址:云南省迪庆州。
2、 项目运作模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产业园项目前期建设的资金来源,
根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进度以招商引资或自有资金等多种形式负责项目后期
融资。同时,公司负责产业园项目建成后的运营与管理。
3、 迪庆州政府的责任
(1) 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法规,协调项目建设各
项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发展。
(2) 给予产业园项目充分的支持和提供良好的配套条件,协助公司共同建
设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园。
(3) 对产业园项目在地方税费、项目奖励、资金配套,以及土地使用、企
业注册、药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财政以及各要素配套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4) 根据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区域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迪庆藏族自
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扶持政策,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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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及时落实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4、 公司的责任
公司根据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进度负责项目融资与建设投资,同时,负责产
业园项目建成后的运营与管理:
(1) 公司联合迪庆州政府、云南生物办,计划在 2015 年通过整合组织共同
建设 2 万亩大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园、3 万亩玛咖、10 万亩道地药材 GAP
种植基地、2 万吨相关的下游产品、一个占地约 10 万平方米的储存仓库。
(2) 建设中药材 GAP 种植基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良种繁育基地:通过
DNA 分子标记技术筛选优质种源,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良种繁育基地,为
中药材 GAP 种植基地提供种苗。
(3) 建设相关的下游产品、道地药材及玛咖加工厂,开展产品精深加工。
(4) 新产品研制和开发。
(5) 建设物流配送系统,建设中药材产品销售,开拓产品市场,并为产品
流通提供便捷的物流支持。
(6) 建设储存仓库,用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存放与管理,确保园区物流
仓储需要。
三、 合作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速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布局中药材
GAP 种植基地,使公司产品质量,在中药材资源方面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建立
中药饮片加工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以种植、加工到大健康的产业链;增
强公司的市场拓展优势,通过跨区域的外延式扩张,借此平台开拓西部市场;提
升公司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由于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
间,会加大公司的资产总额,导致产生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由于项目投资周期比较长,可能会受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控的影响。
四、 合作项目对当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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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作若成功实施,可增加地方税收,促进当地运输物流等行业的发展,
同时,也为地方带来了一定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从而加快大香
格里拉地区生物产业发展步伐,最终形成大香格里拉地区生物产业集群,为藏区
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 存在的风险
(一)签署本合作协议的三方已完成签字手续,但是协议方迪庆州政府、云
南省生物办的盖章程序正在办理中,在盖章完成之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协议,拟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尚未经过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能否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批准的时间仍具有
不确定性。
(三)本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协议,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需分别另行签订协议。
公司目前无法确定投资金额,导致合作协议的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如产业园项目未能顺利融资或引进第三方,项目后期建设(包括康复
保健、健康养生、生态旅游等)可能存在延缓或部分终止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产业园项目也存在当地政府在合作协议中承诺给予公司的西部大开发的区
域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来投资促进工
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扶持政策是否完全兑现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在不同时期可以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政策,从而产生
存在影响到产业园项目的经济利益的政策风险。
(六)管理风险
随着产业园项目经营规模和年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扩大,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
制度存在不能完全满足产业园未来发展需要的可能,面临的经营环境也日趋复
杂,客观上要求公司能够对市场的需求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
(七)市场风险
近年国内中药材原料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继续大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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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将给产业园项目的经营成果带来不确定性。另外,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
到中药材及其相关下游产品行业,因而导致行业内部竞争加剧、行业平均利润率
不断降低,使产业园项目面临行业内部竞争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后续正式
合作协议的签署及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在定期报告
中或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持续披露该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大
香格里拉高原药用植物产业园暨人才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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