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4-008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开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内
部发布了《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包含姓名和职务)。
(1)公示内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3)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