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2-069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和“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9,288,209 股,发行价格为 26.20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125,351,075.80 元,扣除 主承销商发行费用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共计 2,830,279.62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1,875,210.6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1,267,285.42 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
缴纳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2021]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认购资金已于 2021年 4 月 30 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540038 号《验资报告》
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规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155,729.28 151,974.29
2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 43,752.03 43,752.03
3 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9,074.40 37,456.41
4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 29,944.00 29,944.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0 46,000.00
合 计 314,499.71 309,126.73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于 2022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实施主体 Biocarna Pty Ltd 的基础
上,新增 Ultra Mix(Aust.) Pty Ltd 为其实施主体。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总额 金额
1 珠海生产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151,974.29 8,384.58
2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 43,752.03 4,939.05
3 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456.41 22,589.52
4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 29,944.00 4,284.87
5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0 46,000.00
合 计 309,126.73 86,198.02
注:“澳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置换已预先投入项目建设的17,821.56 万元自筹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市场环境、募投项目规划及实际建设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2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国内疫情反复影响,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同时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放缓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使得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受疫情反复影响,项目需求调研、驻场开发、测试及试点、现场实施上线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基于业务场景及需求的变化,公司需要对项目技术研发设计不断优化,项目投资进度适度放缓。
综上,为确保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珠
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
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将“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珠海生产基地四期扩产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将“数字化信息系统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