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2-026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0,308,7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71 梁允超
2 00*****200 梁水生
3 00*****522 陈 宏
4 00*****069 孙晋瑜
5 00*****825 黄 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3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2019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18.24 元/股调整为 17.54 元/股,预留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14.90 元/股调整为 14.20 元/股;2019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 14.90 元/股调整为 14.20 元/股。相关调整事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三街 3 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关艳村
咨询电话:020-28956666 传真电话:020-28957901
七、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