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19-037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为2019年4月4日,同意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2,44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及对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6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6,881.788万股的1.77%。其中,首次授予2,44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6%;预留15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96%。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包括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公告时公司股
(万份)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梁水生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20 4.62% 0.08%
林志成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30 5.00% 0.09%
汤 晖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50 5.77% 0.10%
陈 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20 4.62% 0.08%
蔡良平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30 5.00% 0.09%
尹 昕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电子商务官 120 4.62% 0.08%
吴震瑜 汤臣倍健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150 5.77% 0.10%
龙翠耘 广东佰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20 4.62% 0.08%
吴小刚 广东佰腾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130 5.00% 0.09%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6人 1,275 49.04% 0.87%
预留股份 155 5.96% 0.11%
合计 2,600 100.00% 1.77%
(四)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
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首次授予期权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40%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期权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 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期 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 自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期 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 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期 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
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行权价格及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80
元/股。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4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6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75%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19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9年4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19年4月4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首次授予数量:2,445万份
(四)首次授予人数:45人
(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9.80元/股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5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4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6%,
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公告时公司股
(万份)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梁水生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20 4.91% 0.08%
林志成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30 5.32% 0.09%
汤 晖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50 6.13% 0.10%
陈 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