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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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 2018-035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9,271,88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2.97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4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4月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8年4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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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4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71 梁允超
2 00*****200 梁水生
3 00*****522 陈 宏
4 00*****069 孙晋瑜
5 00*****825 黄 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3月26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秘办
咨询地址:广州市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三街三号广州分公司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刘苹苹
咨询电话:020-28956666
传真电话:020-289579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