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14-04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期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5年3月4日止,可行权数量共计185.094万份。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
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
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2.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
项。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3.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
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