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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中金环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4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委托理财在规定时间内的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等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上述行为需要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因此存在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时,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选择相适应的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管理收益。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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