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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中金环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5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
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华事务所从业人员 2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5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 年。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现为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曾为大港股份(002077)、弘业股份(600128)、宏盛股份(603090)、莱绅通灵(60390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8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6 年。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0 年起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曾为世联行(002285.SZ)、王府井(600859.SH)、天壕环境(300332.SZ)、宏盛股份(603090)、莱绅通灵(60390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起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曾为精研科技(300709)、银江技术(300020)、华达科技(603358)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在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 2023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2 年度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上述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中兴华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相关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兴华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零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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