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76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9 月 15 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710,285 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7 元/股
6、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50 人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金环境”)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2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710,285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7 元/
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9,740,285 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23,438,236 股的 1.5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77 元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51 人,包括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及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五)解除锁定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锁定,各批次解锁期分别为自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按 4/10、3/10、3/10 的比例解除
锁定。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锁定期满后,对满足解除锁定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锁定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锁定期 解除锁定时间 解除锁定数量占
获授数量比例
第一期解除锁定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10
第二期解除锁定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10
第三期解除锁定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10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锁定条件之一。具体如下表所示:
解除锁定条件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 2021 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第一批解除锁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 1.745 亿元)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
定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
(2)2023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0%。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 2021 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第二批解除锁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 1.745 亿元)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
定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
(2)2024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0%。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 2021 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第三批解除锁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 1.745 亿元)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
定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6%;
(2)2025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0%。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确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4 个档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100%
合格 70%
不合格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
锁定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会
计处理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并发布了《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正稿)》、《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等相关的修正公告,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同步补充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等材料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张方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偿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日,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2022〕20 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中金环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六)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八)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