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杭军先生、沈海军先生、沈轶女士、冷奇先生、姚建堂先生、刘攀先生 6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骆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张方华先生、李明义先生 3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骆竞女士及张方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明义先生因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声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
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1: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杭军: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水源总厂厂长、副总经理;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3 月起任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2021 年 2 月 1 日起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杭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经查询,杭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海军: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基建处工程管理员、基建处副处长;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处副处长、二次供水办公室主任,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21年 2 月起担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经查询,沈海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轶: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审计部副部长,2017 年 11 月起任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沈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沈轶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所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冷奇:男,1977 年出生,1999 年 9 月参加工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起任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1 年 5 月起兼任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冷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冷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所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姚建堂: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继续教育本科学历。历任南方特种泵业金工车间班组长、厂长助理、车间主任、装配分厂厂长、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经理、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副总监、营运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调任杭州鹤见南方泵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9 月起调任湖州南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南方
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92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姚建堂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所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刘攀:男,199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起任职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起任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经查询,刘攀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 2: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骆竞: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19 年 1月 31 日起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骆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经查询,骆竞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方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和 MBA 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江苏省质量专家,江苏省科技厅、上海市科技厅、江西省科技厅、苏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局项目评审专家,苏州市、常州市、张家港市、常熟市等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先后担任工商管理系主任、院长助理、苏州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现担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张方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张方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明义: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江苏(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空气动力学会测控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1)委员、全国管中泵二次供水技术研发中心委员、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流体装备专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江苏大学特种工业泵研究所所长,2006 年 6 月起至今任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心实验室主任。
李明义先生长期从事流体机械内部流动、转子部件故障诊断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参加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企业委托等科研项目二十余项,
并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合著专著两部,参编泵类国家标准两部。
截至本公告日,李明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李明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