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4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无锡商会大厦 15 楼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杭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杭军先生、沈海军先生、沈轶女士、冷奇先生、姚建堂先生、刘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杭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沈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沈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冷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姚建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刘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及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骆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张方华先生、李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义先生因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骆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张方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李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为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市政就上述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年化 0.1%费率收取担保费用,计费期间为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收到新注册的中期票据融资成功的资金之日起至公司新注册的中期票据到期之日止,每满一年结算一次。
无锡市政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费用收费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杭军先生、白凤龙先生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