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4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受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东沈金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签署了《沈金浩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无锡市政拟协议受让沈金浩先生持有的已委托无锡市政行使表决权的 233,318,7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13%(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
例为 12.32%)。同时,无锡市政与沈金浩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签署的《沈
金浩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终止。本次股份转让后,无锡市政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持有上市公司 361,192,1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8.78%(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 19.07%),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影响力仍为总股本的 28.78%(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 29.2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有权主管部门批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等公告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政转来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进一步收购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2.13%股份的批复》(锡国资权〔2019〕46 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
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 0 1 9年 8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