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7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集团”)
的通知,其与自然人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郭少山协议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
段。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1执55号、(2019)浙
01执56号、(2019)浙01执57号、(2019)浙01执54号《执行裁定书》,
金山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9,011,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30日,根据金山集团的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其解除139,011,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股份的质押
登记业务,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信息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
股东 大股东及一 质押股数(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质押占其
名称 致行动人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
比例
金山集团 否 54,809,067 2018.2.6 2019.1.30 戴云虎 39.43%
金山集团 否 3,034,528 2018.3.15 2019.1.30 宋志栋 2.18%
金山集团 否 27,987,190 2018.5.2 2019.1.30 朱安敏 20.13%
金山集团 否 13,993,595 2018.5.2 2019.1.30 郭少山 10.07%
金山集团 否 38,659,214 2018.5.3 2019.1.30 宋志栋 27.81%
金山集团 否 528,000 2018.11.23 2019.1.30 宋志栋 0.38%
合计 否 139,011,594 — 2019.1.30 — 1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金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39,011,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3%;本次
解除质押股份后,金山集团累计质押股份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
三、股份司法划转完成情况
2019年1月30日,金山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9,011,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以司法划转方式交付至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
郭少山名下,其中向戴云虎交付54,809,067股,向宋志栋交付42,221,742股,
向朱安敏交付27,987,190股,向郭少山交付13,993,595股。2019年1月31日,
金山集团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上述股份的司法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
以上股份交付完成后,转入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此次交付完成前所持股份 此次交付完成后所持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戴云虎 0 0 54,809,067 2.85
宋志栋 0 0 42,221,742 2.20
朱安敏 2,320,237 0.12 30,307,427 1.57
郭少山 1,775,200 0.09 15,768,795 0.82
本次股权司法划转手续完成后,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