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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5 深市 中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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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2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金浩先生及股东沈洁泳先生的通知,沈金浩先生及沈洁泳先生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沈金浩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27,873,400股股份(占其个人持股的24.95%,占公司总股本的6.65%)转让给无锡市政,沈洁泳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0,974,912股股份(占其个人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转让给无锡市政。同时意向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若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则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同日,沈金浩先生将与无锡市政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沈金浩先生将其持有的另外192,343,800股股份的表决权永久委托无锡市政行使。如正式协议最终签订,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政,具体条款以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意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各方情况

  (一)转让方一

    1、姓名:沈金浩

    2、身份证号码:3301251963********

  3、住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

    沈金浩先生持有公司512,561,0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转让方二

    1、姓名:沈洁泳


  2、身份证号码:3301841989********

  3、住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

    沈洁泳先生持有公司40,974,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三)受让方

    1、公司名称: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50012983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公司住所: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

  5、法定代表人:周乙新

    6、注册资本:1094188.191255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3年05月29日

  8、经营范围:对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自来水、污水、燃气等)的建设、燃气发电、供热(限子公司经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对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自来水、污水、燃气等)的筹资、投资和运营;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沈金浩

    甲方(二):沈洁泳

    甲方(一)及甲方(二)合称(“甲方”、“出让方”)

    乙方: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标的股份的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份转让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68,848,312股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一)转让127,8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甲方(二)转让40,97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二)主要交易条款


  1、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对价

    以签署正式协议前9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均价为基础,交易对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6,309,539.04元。如未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股份数量及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甲方在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之前,因标的股份获得股息、股利、分红、收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的,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调整。

    2、表决权委托

    各方就本次转让签署正式协议同日,甲方(一)与乙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甲方(一)将192,343,800股股份的表决权永久委托乙方行使。

  (三)业务协同及支持

    本次交易股份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环保及制造业务的协同发展,特别是供水设备、水环境治理、危废板块等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拓展,加强公司以杭州市余杭区为核心开展业务;同时,协助上市公司在江浙地区及全国范围内的产业拓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若顺利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政,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显著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同时,在业务资源、融资成本等方面也将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促成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以上事项实施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