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8-052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达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2016年完成收购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华宇”)、于2018年完成收购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莱”),现将中咨华宇及金泰莱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1,600万元购买中咨华宇股东郭少山、朱安敏所持有的中咨华宇30%股权;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2,820万元收购中咨华宇剩余70%股权。截至2016年5月,中咨华宇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此次交易顺利完成。
2、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咨华宇原股东郭少山、朱安敏向公司确认并保证:中咨华宇于2016、2017、2018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度审核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11,050万元、13,260万元。(上述“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依据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咨华宇2017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485.72万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593.18万元,承诺业绩为11,050万元,超额22%完成业
绩承诺。
二、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2
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为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5,000万元收购金泰莱100%股权。截至2018年1月,金泰莱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此次交易顺利完成。
2、业绩承诺及达成情况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协议,业绩承诺方戴云虎、宋志栋、陆晓英向公司确认并保证:金泰莱于2017、2018、2019、2020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度审计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500万元、17,000万元、20,000万元、23,5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泰莱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45.48万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4,000.95万元,承诺业绩为13,500万元,超额完成业绩承诺近5%。
三、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