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7-101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05,012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
2. 公司董事周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沈勤伟、黄利军、付友孙先生4人本次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6,220份,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其余653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17,098,792份股票期权行权后无禁售期;
3.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5.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环境”或“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657人在第一个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7,905,012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公司拟向733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38,811,050份,期权行权价格为27.84元/份。
2、2016年11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
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
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及《关于向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将
激励对象由733人调整为 729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8,811,050份调整为
38,699,450份;同时,同意公司向调整后的72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8,699,450
份股票期权,期权行权价格为27.84元/份,并确认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
11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72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8,699,45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公司期权简称:中金JLC2,期权代码036235。
5、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期权数量调整为69,659,010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5.42元/份。
6、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除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35名激励对象经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余65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05,012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5.4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对657名激励对象予以行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
说明
(一)中金环境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的净利润为
70%(以上净利润的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作为计算依据,“净 487,207,201.19元,
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相比2015年增长率为
81.47%,满足行权条
件。
原729位激励对象中,
除37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以及35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个人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分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
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在等待期绩效考核合格。 合格不满足本期可行
权条件外,其余657名
激励对象均达到考核
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65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予以行权。
三、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 本期行权数 本期行权占股票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份) 量(份)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期权总量的百分比
1 周伟 董 事 1,440,000 432,000 0.62%
2 黄利军 副总经理 615,600 184,680 0.27%
3 沈勤伟 副总经理 307,800 92,340 0.13%
4 付友孙 财务总监 324,000 97,200 0.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小计 2,687,400 806,220 1.16%
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56,995,974 17,098,792 24.55%
人员(653人)小计
合计(657人) 59,683,374 17,905,012 25.71%
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其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均为30%。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