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南方泵业 公告编号:2014-023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65,320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5,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公司董事赵才甫、沈梦晖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鲁炯、平顺舟、尤建法先生5
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合计306,000份,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
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将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140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165,320
份和582,660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3 年4 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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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4月12 日披露的《南方
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
订,公司于201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南方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
议并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公司发布《关于增加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提请股东会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
3、2013 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方
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
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3年8月12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2013年8月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的议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2.76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1.81元/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王魏奇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18,000份股票期权予以
作废注销,按其购买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将原
激励对象徐浩良已授予未获准行权的25,200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注销,按其购买
价回购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2,600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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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 解锁条件的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南方泵业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
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相比2012年,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8,687,787.29元,相比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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