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4-05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2 人。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132,00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2,622,670,440 股的 0.08%。
3、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对象为43人,首次授予登记的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1%。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第一批)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4 日,登记人数对象为 3 人,登记的数量为
38 万股,占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 0.0145%。
9、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40%。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15日,截止2024年11月14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 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足解除限售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 售期 目标值 触发值
首次授予第 以 2022年营业收入以2022年营业收入
一个解除限 为基数,2023 年营 为基数,2023年营业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于 304% 223% 1,926,317,151.78 元 , 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20.76%,第一类限制性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 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
下: 考核目标已达成,公司层
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A) ( X) 。
A≥Am X=100%
An≤A≤Am X=A/Am
Am<An X=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 考核相关制度实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施,依据解除限售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解除限售比例。激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名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
”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情况如下: 资格,仍符合激励对象资
绩效评级 优秀/合格 不合格 格的 42 名激励对象20 23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100% 0%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权益行使额度=个人当年计划权益行使 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合格 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其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均
。 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2,620,474,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 6.36 元/股调整
为 6.26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
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 万股,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 43 人减少至 42 人。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