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19-012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16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718.6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5,207.62万元,减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437.22万元,减已分配的2017年度分红金额17,431.29万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7,057.7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47,631.21万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45,260.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31.29万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需求逐渐增加,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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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