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4-00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回购的资金来源、方式、股份种类、用途: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价格: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均含
本数,下同)。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
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如前述主体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出现资金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在三年内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
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6%。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94 0.00% 6,165,940 0.9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2,154,916 100.00% 636,001,070 99.04%
股份总数 642,167,010 100.00% 642,167,010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据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新下发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2 月 4 日的股本结构表填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8%。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94 0.00% 3,089,017 0.4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2,154,916 100.00% 639,077,993 99.52%
股份总数 642,167,010 100.00% 642,167,010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据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新下发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2 月 4 日的股本结构表填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测算数据,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