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3-039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合理使用安排公司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并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