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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3 深市 盈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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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盈康生命: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1-068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康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重组 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

    2021 年 7 月 22 日,盈康生命与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康医管”或“交易对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在原《股权转让协 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及细化了支付方式相关约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前

    盈康生命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 50%
 支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盈康生命应当在交割日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的剩余 50%支
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2、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

  (1)第一笔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的 50%支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2)第二笔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交割日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的 10%支付至盈康医管书面指定的账户。

  (3)剩余 40%股权转让对价的分期支付

  剩余 40%股权转让对价按照如下方式分四期支付:

  盈康生命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各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各年度)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期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还应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每期分别由盈康生命向盈康医管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 10%。

  双方同意,根据各期的《专项审核意见》(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有),如存在盈康医管需向盈康生命承担《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款支付业务的情形,该等补偿款应当从盈康生命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不论付款义务是否到期)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以现金向盈康生命履行补偿义务;如扣除后股权转让对价仍有剩余的,盈康生命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盈康医管履行冲抵后剩余的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

    二、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主要为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方式的进一步调整和细化,交
易价格未变更,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等事项的变化,因此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调整方案及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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