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7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当前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组织能力建设,锻造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组织力量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和长期成长。在公司主要股东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及核心管理团队经前期充分研究论证,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全面优化。
基于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发展目标及组织架构,根据公司管理变革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华女士、BD 总监王子龙先生、生产总监施競先生、工程技术总监段清堂、质量总监方国良先生、投资总监赵金龙先生、技术总监袁琳女士、研发总监仝鑫先生和运营总监吴云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周华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周华女士将继续承担公司可持续发展及规范运营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王子龙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 BD 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王子龙先生将继续承担公司国际业务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施競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生产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施競先生将主要承担公司细菌疫苗 BU 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段清堂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工程技术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
段清堂先生将主要承担公司新业务 BU 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方国良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质量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方国良先生将主要承担公司新业务 BU 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赵金龙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投资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赵金龙先生将主要承担公司供应链中心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法定聘任程序;
袁琳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技术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袁琳女士将主要承担公司注册与医学中心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仝鑫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研发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仝鑫先生将主要承担公司研发与转化中心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吴云燕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运营总监职务。本次辞职后,吴云燕女士将主要承担公司战略运营部相关工作,具体职务在竞聘后由公司履行聘任程序。
周华女士、王子龙先生、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方国良先生、赵金龙先生、袁琳女士、仝鑫先生和吴云燕女士担任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原定任期均
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华女士、王子龙先生、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方国良先生、赵金龙先生、袁琳女士、仝鑫先生和吴云燕女士本次辞职自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周华女士、王子龙先生、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方国良先生、赵金龙先生、袁琳女士、仝鑫先生和吴云燕女士已完成了相关工作交接,本次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60,000 股,王子龙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393,750 股,施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4,400 股,段清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方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1,250 股,赵金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1,375
股,袁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12,500 股,仝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吴云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75,000 股。周华女士、王子龙先生、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方国良先生、赵金龙先生、袁琳女士、仝鑫先生和吴云燕女士均承诺:
在本次职务变动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在 6 个月期满后至原定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2 日前),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华女士、王子龙先生、施競先生、段清堂先生、方国良先生、赵金龙先生、袁琳女士、仝鑫先生和吴云燕女士担任原职务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与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