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回购股份下限为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
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 50.00 元/股调整为 49.99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最高
成交价为 36.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197,766.44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4 月 7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
年 3 月 30 日、3 月 31 日、4 月 3 日、4 月 4 日及 4 月 6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 72,656,638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