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7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2年9月28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22年10月1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西南110米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9 人,代表股份 316,432,52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9.7123%。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84 人,代表股份 239,894,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44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103,043,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1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8人,代表股份213,388,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932%。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李云春先生、黄镇先生、姜润生先生和范永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云春先生获得同意票 320,861,987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99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7,480,534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511%。
表决结果:当选。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镇先生获得同意票 213,404,030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406%,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8,623,301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275%。
表决结果:当选。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润生先生获得同意票 276,966,387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27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7,558,430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781%。
表决结果:当选。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永武先生获得同意票 199,172,114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43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4,391,385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949%。
表决结果:当选。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赵健梅女士、朱锦余先生、孙钢宏先生和曾令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梅女士获得同意票 233,769,826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767%,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8,182,109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381%。
表决结果:当选。
(2)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锦余先生获得同意票 238,384,297 票,占出席会议对
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5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2,796,580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617%。
表决结果:当选。
(3)独立董事候选人孙钢宏先生获得同意票 238,538,564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837%,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2,950,847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260%。
表决结果:当选。
(4)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令冰先生获得同意票 243,162,077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448%,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7,574,360 票,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533%。
表决结果:当选。
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丁世青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239,867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70%;反对 889,1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弃权 6,303,562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2,702,15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17%;反对 889,1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6%;弃权 6,303,562
本议案获得通过。丁世青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丁世青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233,167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48%;反对 9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6%;弃权 6,289,362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2,695,45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90%;反对 9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3%;弃权 6,289,362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