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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沃森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1年3月26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东风南路83号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9 人,代表股份 189,339,58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1085%。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6 人,代表股份 125,648,8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5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86,201,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03,137,7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958%。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253,8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7%;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63,1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做了《2020 年度述职
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256,0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9%;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65,3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5%;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弃权 50,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253,8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7%;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63,1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8%;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251,8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7%;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61,1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对 39,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9,258,0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567,3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759,414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6%;反对 471,772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弃权 108,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068,697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3%;反对 471,772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5%;弃权 108,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沃森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316,886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5,626,169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3,300 股,
占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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