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40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9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37,500.0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179.9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80,661.80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
XYZH/2010SZA2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投资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期工程项目 64,734.30 64,449.29 99.56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
根据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基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和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工程项目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说明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主要实施Hib疫苗和系列流脑疫苗原液生产车间的易地新建,实施系列肺炎疫苗的产业化车间的新建,建设动物房、科研质检楼、发货中心、疫苗生产标准厂房、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4,734.3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64,449.29万元,完成投资进度的99.56%。
该项目目前除分包装车间尚未完成整体调试外,其它厂房设施均已投入运营使用。随着近年来行业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同时,公司多产品产能不断释放,并推进国际市场布局,为满足更高标准、更长远的项目需求,该项目分包装车间需进行调试优化。由于疫苗行业产业化具有特殊性,需待车间整体进行联动调试并完成调试验证后,才能申请进行GMP认证检查。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经公司认真研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纳超洪、黄伟民、赵健梅对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3、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发表了以下核查意见:
沃森生物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平安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沃森生物: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