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5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260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4人,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4、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
授予期权 自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第一个行权期 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期权 自授予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第二个行权期 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期权 自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第三个行权期 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行权条件
(1)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期间为:
行权期 考核期间
第一个行权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个行权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2020年及2021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2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7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的是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数量比例与该行权期对应的考核期间的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分数 对应的行权比例
A-优秀 80及以上 100%
B-合格 70-79 70%
C-不合格 69及以下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对应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以本行权期上一年的绩效考核分数为准。
6、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5.00元/股。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授予7,260万份股票期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等与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 述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情况说明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4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260万份。
3、授予人数: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4人。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5.00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获授股票期权占 获授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 权份数(万份) 授予总数的比例 占当前总股本
(%) 比例(%)
李云春 董事长 900 12.3967% 0.5831%
黄镇 副董事长 1,100 15.1515% 0.7127%
姜润生 董事、总裁 100 1.3774% 0.0648%
章建康 董事、副总裁 100 1.3774% 0.0648%
周华 财务总监 80 1.1019% 0.0518%
核心 公孙青 人力资源总监 80 1.1019% 0.0518%
管理 姚伟 营销总监 1,100 15.1515% 0.7127%
人员 张荔 董事会秘书 80 1.1019% 0.0518%
袁琳 技术总监 100 1.3774% 0.0648%
赵金龙 投资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