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19 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疫苗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注射器灌装线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疫苗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5.63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08.01 万元,“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注射器灌装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4.78 万元,募集资金闲置利息收入70.59 万元,合计 209.0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4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9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37,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179.9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80,661.8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10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 XYZH/2010SZA2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遵照以上规范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0 年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翠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武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1,840 万元购置进口高速铝塑泡罩包装线、中速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环保纸盒包装机。
经公司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2,734.30 万元投资建设“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由于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期工程 2012 年获得 8,000 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玉溪沃森三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72,734.30 万元调整为 64,734.30 万元,减少募集资金投资 8,000 万元。该项目正
在实施过程中。
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和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
使用超募资金 9,617.05 万元对江苏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沃森”)“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追加投资,该项目现已终止实施,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0,200万元对上海丰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茂”)进行增资;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23,6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全资设立上海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沃森”),进行单抗药物产业化建设。该项目已变更,终止实施。
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计划使用资金 52,9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 2,900 万
元)受让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镇泰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制药”)55%股权。该项目股权转让已完成。
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18,500 万元,受让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润”)40.609%的股权并对上海泽润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泽润 50.69%的股权。该项目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用于增资上海丰茂的 10,200 万元及用于进行上海沃森单抗药物产
业化建设项目的 23,600 万元,共计 33,8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其中 33,691
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收购河北大安 35%股权的转让款支付。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沃森减少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后,上海沃森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原投入的 9,000 万元募集资金(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先期支付的预付款 270.08 万元,将通过自有资金置换成募集资金)在减资实施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剩余 1,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并转让“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及本次江苏沃森股权转让
款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已将收到转让江
苏沃森股权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4,5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经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已终止的“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
业化建设项目”已投入的 13,380.31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 13,380.31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已终止的“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 19,11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9,617.05 万元)及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4,682
万元,共计 23,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5.48 万元(含募
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 投资 是否达到 待投入募 闲置募
项 目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进度 预计可使 集资金 集资金
总额 用状态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5.00 1,906.99 94.64% 是 - 108.01
疫苗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1,034.20 11,018.57 99.86% 是 - 15.63
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三 否
期工程项目 64,734.30 63,897.28 98.71% 837.02 -
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 是
注射器灌装线 1,840.00 1,825.22 99.20% - 14.78
冻干 A、C 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示
范工程等——玉溪沃森 14,868.00 14,869.84 100.01% 是 - -
疫苗产业园二期工程扩
建项目
营销网络扩建和品牌建 是
设项目 4,100.00 4,102.23 100.05% - -
受让河北大安制药有限 是
公司 90%股权 83,691.00 83,691.21 100.00% - -
受让上海泽润生物科技 是
有限公司 50.69%股权 8,000.00 8,000.00 100.00% - -
归还银行贷款 11,000.00 11,000.00 100.00%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31,800.00 31,800.00 100.00% 是 - -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 已终止
苗产业化建设项目 0.00 - 0.00% - -
募集资金闲置利息收入 - - - - - 70.59
合计 - - - - 837.02 209.01
募集资金闲置利息收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