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19-100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完成了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1,5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沃森JLC2,期权代码:0363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8年8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6,090万份股票期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8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9名激励对象6,09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沃森JLC1,期权代码:036313。
5、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4.97元/股,并以2019年7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5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沃森JLC2
2、期权代码:036374
3、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9月9日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5、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7月26日。
6、行权价格: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50元/股。
7、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95名,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授予的预留股票期
权数量为1,5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 获授股票期权占授 获授股票期权占当
权份数(万份)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姜润生 总裁 100 1.3141 0.0650
黄镇 董事 340 4.4678 0.2211
周华 财务总监 50 0.6570 0.0325
公孙青 人力资源总监 40 0.5256 0.0260
核心管 姚伟 营销总监 30 0.3942 0.0195
理人员 张荔 董事会秘书 40 0.5256 0.0260
袁琳 技术总监 15 0.1971 0.0098
赵金龙 投资总监 40 0.5256 0.0260
施競 生产总监 15 0.1971 0.0098
段清堂 工程技术总监 10 0.1314 0.0065
吴云燕 运营总监 15 0.1971 0.0098
核心骨干(合计 84 人) 825 10.8410 0.5366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090 80.0263 3.9611
合计 7,610 100 4.9498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没有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形。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
8、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24个月为行权等待期,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为行权等待期,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期权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期权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9、行权条件
(1)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期间均为:
行权期 考核期间
第一个行权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个行权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的是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