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Walvax Biotechnology Co.,Ltd.
(住所:昆明市高新开发区北区云南大学科技园2期A3幢4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9年年度财务数据及2009年1-9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股东李云春、刘俊辉、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3
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玉溪地产”)、陈尔佳、刘红岩、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塔创投”)、黄镇、马波、姚定邦、苏敏等十名股东均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逢涛、张翊、徐可仁等三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其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份总数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其他股东长安创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创投”)、周国昌、虞俊健、钟光禄、王举东、杨喆、王洪兵、邢锁茂、顾雷兵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鉴于红塔创投所持本公司股份系国有法人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相关规定,红塔创投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需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590号”《财政部关于确认红塔创投国有股权事项的通知》:“红塔创投应当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以上缴资金方式履行划转其持有的131.25万股沃森生物股份的义务,具体上缴数额以沃森生物股票上市发行价乘以应划转份额为准。”因此红塔创投履行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股份义务不会影响本公司发行前后股权结构,亦不影响红塔创投自愿锁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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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沃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4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6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沃森生物”,股票代码“30014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1月1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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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0年11月12日
3、股票简称:沃森生物
4、股票代码:30014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0,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李云春
15,045,813
15.05%
2013年11月12日
刘俊辉
11,390,582
11.39%
2013年11月12日
玉溪地产
9,527,292
9.53%
2013年11月12日
陈尔佳
8,231,456
8.23%
2013年11月12日
红塔创投
7,500,000
7.50%
2013年11月12日
刘红岩
6,966,213
6.97%
2013年11月12日
黄镇
1,616,191
1.62%
2013年11月12日
马波
1,118,393
1.12%
2013年11月12日
姚定邦
1,500,000
1.50%
2013年11月12日
苏敏
375,000
0.38%
2013年11月12日
逢涛
1,493,395
1.49%
2011年11月12日
张翊
995,600
1.00%
2011年11月12日
徐可仁
497,800
0.50%
2011年11月12日
长安创投
3,750,000
3.75%
2011年11月12日
周国昌
1,501,065
1.50%
2011年11月12日
虞俊健
872,800
0.87%
2011年11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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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光禄
497,800
0.50%
2011年11月12日
王举东
497,800
0.50%
2011年11月12日
杨 喆
497,800
0.50%
2011年11月12日
王洪兵
375,000
0.38%
2011年11月12日
邢锁茂
375,000
0.38%
2011年11月12日
顾雷兵
375,000
0.38%
2011年11月12日
小 计
75,000,00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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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5,000,000
5.00%
2011年2月12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0,000,000
20.00%
2010年11月12日
小 计
25,000,000
25.00%
-
合 计
100,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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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lvax Biotechnology Co.,Ltd.
2、法定代表人:李云春
3、注册资本:7,500万元(发行前);10,000万元(发行后)
4、成立日期:2001年1月16日(股份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