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4-00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896,675.81 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 147,006,338.43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9,214,967.2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 年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921,496.73 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61,706,069.05 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3,88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46,615.2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