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36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255,45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31,89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19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575,000 股的回购注销,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由 255,459,600 股变更为 253,884,600 股。
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计算
的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3,884,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09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13583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18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9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53,884,6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21 姚建华
2 00*****479 沈 欣
3 01*****955 沈思思
4 01*****209 肖 岷
5 01*****505 姚 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徐书杰
咨询电话:0512-62862607
传真电话:0512-679050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