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1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
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59,279.61 元,母公司
报表净利润为 7,170,163.19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按规定提取了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717,016.32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209,401,298.1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4,439,781.48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55,459,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31,89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在实施分配前可能会发生变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将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