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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1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7%,回购价格为4.49元/股。

    2、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5,499,600股减至255,459,600股。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
自查报告》。

    5、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9月2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

  7、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侯俊尧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侯俊尧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8年7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

  10、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王涛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王涛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

  13、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吴云枫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离职对象吴云枫先生获授但尚未解限的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王涛、吴云枫先生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对该二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故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回购价格为4.49元/股,总计回购资金179,6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9〕B03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91,479,931    35.80%  -40,000  91,439,931    35.79%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64,019,669    64.20%    0      164,019,669  64.21%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55,499,600  100.00%  -40,000255,459,600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