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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18-06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良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良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40%。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
股及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2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5,000股。

    二、未来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5%)。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计划减持董事兼副总经理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李良仁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李良仁先生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减持计划:

    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李良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良仁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李良仁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