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1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导电力”)承接了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茂旗双水泉风光电
厂 10845MWp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同总金额 73,746,816 元,并于 2015 年 11
月分别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签订了《达茂旗双水泉风光电厂 10845MWp 光伏发电项目 PC 承包工程建筑安
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与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了
《达茂旗双水泉风光电厂 10845MWp 光伏发电项目 PC 承包工程设备及支架采购
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至此,两份合同已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
现将两份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01 月 25 日完成;
3、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 2 栋 6 单元 3 楼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迎九
主营业务: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建筑钢材、进出口贸易;商务咨询。
履约能力:交易方为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最近 3 年本公司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购销业务。
交易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工程建设安装
履约能力: 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最近 3 年本公司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购销业务。
交易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施工合同
业主方: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人民币 11,081,180 元
合同标的: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双水泉风光电厂 10845MWp 光伏发电项目
PC 承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
生效条件及终止时间: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
生效到质保期满以及合同货款两清后终止。
履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01 月 25 日。
2、采购合同
供货方: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人民币 62,665,636 元
合同标的: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双水泉风光电厂 10845MWp 光伏发电项目
PC 承包工程设备及支架。
生效条件及终止时间: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
生效到质保期满以及合同货款两清后终止。
履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01 月 25 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73,746,816 元,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