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4-02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满足,经 2014年0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获授的4名激励对象(调整后)在其第
一个行权期内(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014年03月20日至 2015年3月07日止)
可行权总数量为108,000 份股票期权;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公司于2012年02月01号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对《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2年02月20号召开了公司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有关议案;
(4)公司于2012年03月0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
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人员
调整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同意调整
激励对象为30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5.5万份,并预留股票期权13.5
万份,行权价格为30.82元,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2年03月08号,公司监事
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2012年04月1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30名激励对象的115.5
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顺JLC1,期权代码:036035。
(6)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2012年4月24号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议案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5.31 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31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7万份。
(7)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其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同意向
7名激励对象授予2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年03月20日,行权价
格为13.69元。
(8)公司于2013年05月0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为34名,同意行权价格调整为10.14元(其中预留
期权行权价格为9.06元),行权数量调整为253.5万份,预留期权数量为36万
份。
(9)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2013年08月16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所涉及的6名激励对象的36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顺JLC2,期权代码:036099。
(10)公司于2014年0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深交
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股票期权获授对象调整为31人(含预留期权授予对象4人),
股票期权数量对应调整为278.4万份,同意对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统一注销,同
意首次获授期权对象在其第二个可行权期内行权及预留期权获授对象在其第一
个可行权期内行权。
二、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行权需满足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B、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C、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